簡述長沙工業機械手的組成
來源:www.szyongfu.com.cn 發布時間:2020年01月31日
簡述長沙工業機械手的組成
工業機械手主要由執行機構、驅動機構、控制系統和機座等四部分組成。
1.執行機構
執行機構包括以下幾部分:
(1)手爪它是直接抓取(夾緊或放松)工件(或工具)的構件。常用的有鉗爪式、吸盤式和萬能式。
(2)手腕它是連接手爪和手臂的構件,起支持手爪和擴大手臂動作范圍的作用。它可以實現回轉與擺動運動。有時,也可采用無手腕動作的機械手。
(3)手臂 它是支承手腕、手爪的構件。湖南工業機械手生產一般可實現伸縮、升降及回轉擺動等運動。
(4)立柱 它是支承手臂等構件的裝置,一般是固定不動的,因工作需要也有作橫向移動的,常稱可移動立柱。
(5)行走機構它是機械手能完成遠距離操作的裝置,由滾輪和導軌或多桿機構組成。
2.驅動機構
驅動機構是驅動手臂、手腕、手爪等構件的動力裝置,通常有氣動、液壓、電動等三種形式。
3.控制系統
控制系統是支配機械手按規定程序運動的裝置。它必須具備保存或記憶指令信息(如動作順序、到達位置和時間信息)的功能。能及時測量及處理信息,對機械手的執行機構發生控制指令,必要時還可發出故障報警。
4.機座
機座是安裝機械手執行機構、驅動機構等的基礎部件。
上一條:
看看湖南七軸機械手發展簡史
下一條:
你知道六軸和七軸機械手有何區別嗎?